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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口簿遗失补发
 
责任编辑:刘赟曦  来源:河南省公安厅   时间:2017-04-06 11:32:42  
  • 审批主体:各派出所
  • 事项分类:个人申报
  •      事项性质:申报
  •      法定时限::5 个工作日
  •      承诺时限::5 个工作日
办事指南

1、派出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,材料齐全的立即核准。
2、经核准办理的,户主须持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,在60日内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。逾期未办理的应当重新提交申请。
3、城镇居民6元/本.户,县城以下农村居民4元/本.户。收费依据:《关于新制式居民户口簿工本费标准的批复》(豫财预外字[1996]第33号 豫价费字[1996]第011号)

收费信息

1、城镇居民户口本——6 元

2、县城以下农村居民户口本——4 元

审批(办事)依据

暂无许可依据

申请材料
  • 1、户主的《居民身份证》;
  • 2、户主的书面申请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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