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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
 
责任编辑:付海涛  来源:人社局   时间:2016-06-17 11:26:51  

   (一)城居保参保缴费流程
参保条件:具有本省户籍,年满16周岁(不含在校学生),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、事业单位、公务人员的城乡居民均可到所在村(居)委会参保登记。
    1、参保人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原件、复印件到所在村(居)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。
    2、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,并填写相关信息,无填写能力者,村协办员帮其代填,但必须本人签字、签章、留指纹确认。
    3、村(居)协办员核对参保信息无误后,将有关材料报镇劳动保所审核。
    4、乡(镇)劳保所审核资格,核对参保信息,录入信息系统。并于当月规定日间前上报县农保处。
    5、县农保处审核乡镇劳保所上报的资料,对系统内参保进行复核通过。于当月提交银行开具存折,次月由乡镇将存折交与参保人员。
    6、参保人员根据缴费档次从银行缴纳养老金。如需补缴请至乡镇上报补缴手续并缴费相应金额。
   (二)城居保待遇领取流程
    1、乡(镇)劳动所每月生成《待遇领取通知表》。
    2、村(居)协办员通知参保人。
    3、参保人提交身份证、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给协办员。
    4、村(居)协办员初审,并报乡(镇)劳保所进行审核。
    5、乡(镇)劳动保所审核确定并从系统内待遇处理。
    6、县农保处复审,符合领取条件的,核定养老待遇,生成《待遇核定表》。
    7、发放至原缴存折上。次月即可领取养老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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